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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晉升及薪資評定標準
所有教師、員工必須具備最基本的硬性要求及績效考核的評比標準,同時學校根據(jù)教師、員工的自身條件及所擔任的職位與工作貢獻給予相應的報酬:
所有教師、員工應具備的硬性要求:
A、學歷(依學歷的高低給予相應的報酬);
B、資格(依認可的專業(yè)資格水平給予相應的報酬);
C、經(jīng)驗(依相關的工作經(jīng)驗給予相應的報酬);
D、技能(依技能的水平高低給予相應的報酬);
E、 職責(依職責的大小,輕重給予相應的報酬);
F、 相關能力(依工作要求的相關能力,給予相應的報酬);
G、 工作環(huán)境(依工作環(huán)境的優(yōu)劣安全程度給予相應的報酬);
H、 工作貢獻(依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對學校所產生的價值高低給予相應的報酬);
I、 創(chuàng)新成果的價值與效果(依成果的效益/效應給予相應的回報);
J、 增強學校競爭地位的努力與效果(依貢獻的價值給予相應的回報)。